Zootopia應該讀作烏托邦 (第2/2页)
先不讨论是否符合执行拘留的前提,看到朱迪这么心机的样子,说好的傻白甜大妞呢?我只能劝尼克,认清现实吧,你遇到了真命天敌!
说到天敌,就不得不提到接下来这位令玩世不恭的尼克闻风丧胆的狠角色——一只拥有很多北极熊保镖的,鼹鼠——Mr.Big——一个意大利口音的黑帮教父,水獭先生的老板,也是线索车辆的主人。朱迪像所有职业荣誉感爆棚的菜鸟警察一样,动不动就说,你们被捕了!就在Mr.Big下令把尼克和朱迪丢进冰窟窿时,他的女儿阻止了这次故意杀人行为的既遂。没错,就是朱迪之前在追捕黄鼠狼时救下的那只。乍看之下Mr.Big是因为意志以外的原因导致犯罪未遂,但究其事实,他是因为听到朱迪是女儿的救命恩人而自动放弃犯罪,所以,Mr.Big和他的北极熊马仔的故意杀人罪形态应该属于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
通过追踪监控录像,朱迪和尼克发现失踪的市民都关在一个秘密监狱里,同时也揭开了一个巨大的黑幕——主使竟然是狮子市长。扯了这么久,终于再次出现一个罪名:非法拘禁罪。狮子市长及其他共犯非法拘禁他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该罪的,从重处罚。
【渎职类犯罪】
故事讲到这里,应该是朱迪破获大案,升职加薪,嫁给暖痞帅,走上人生巅峰。但是我代表法律人要不合时宜地出来煞一下风景——朱迪警官,你就这样把录音笔给了尼克,表示不再追究尼克的逃税罪——作为侦查人员,对明知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人,采取隐匿证据或者其他隐瞒事实、违背法律的手段,故意包庇使其不受立案的,涉嫌徇私枉法罪哦。
还记得那个偷花的黄鼠狼吗?这时候他正在贩卖盗版光碟(虽然这已经不是剧情的重点,但出于职业病,还是不得不提一句:如果情节严重,视具体情况可能涉嫌侵犯著作权罪或者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哦。
然后通过黄鼠狼找到了那个“午夜嚎叫花”提取实验室。原来绵羊用提取物制成子弹,然后隐匿在暗处向食肉动物射击,一手策划了食肉动物陆续兽化的假象,并引发多数人的****。而真正的幕后大老板,竟然是外表看似软妹子的市长:小绵羊!
腹黑小绵羊主观上希望使特定的食肉动物发生兽化而引发社会对食肉动物的恐慌,客观上指使共犯对所选择的食肉动物射击(性质上类似于注射)午夜嚎叫花提取物,并造成了对象的精神发生错乱,进而攻击无辜者。
涉嫌犯罪1:故意伤害罪。腹黑小绵羊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看法医的伤情鉴定意见。
涉嫌犯罪2: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小绵羊们明知会发生危害公共安全的后果,仍然持追求或者放任的主观心态。动物城的警官们,或许可以考虑一下以涉嫌这个罪名拘留绵羊们。
最后,你们还觉得法律人注定不能好好看片吗?
我认为法律是人类发明过的最好的东西。你知道什么是人吗?在我眼里,人是神性和动物性的总和。就是它有你想象不到的好,更有你想象不到的恶,没有对错,这就是人。所以说,法律特别可爱。它不管你能好到哪儿,就限制你不能恶到没边儿。
——《烈日灼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