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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第七章 (第1/2页)
  
  竿子巷二十二号,一个传统的四合院,与市内其他的四合院无异,只是面积略小。一面青砖围墙和一扇普通的黑漆大门将其与巷子隔开。门面斑驳,露出点点原木底色。门板上嵌着两个铜拉环,已被磨得锃亮。墙头上不知何时长出稀稀拉拉的几丛青草,几只雀鸟在草丛间跳来跳去,偶尔响起几声啾啾的叫声。
  
  此刻,路鸥正站在这扇大门前,呆呆地注视着。他曾经无数次地穿过这扇门,从来没觉得它有什么不同。这扇门还是和当时一样,从来没改变过,一样的黑漆门面,一样的手拉环,就连开门和关门时门轴吱吱的摩擦声也是那样熟悉和动听。
  
  今天似乎所有的一切全都改变,似乎就在一夜之间路鸥发现这扇大门是这么落魄不堪。路鸥注视良久,半天才仰起头。墙头上的雀鸟受惊了,扑棱棱地在半空中划个弧形,又落在巷子另一端远处的墙头上。路鸥的目光不自觉地跟随移动,心中一震,脸色凝重,犹豫了片刻后便向巷子内缓步走去。他脚步沉重,走得很慢,每跨一步都似费尽心力。
  
  终于,他来到了另一个四合院前,门牌上写着竿子巷三十三号。门面已重新漆过一遍,可以肯定的是这不会超过一周时间,因为现在还能闻到淡淡的油漆味。看得出来这个四合院比之前的那个要大得多,也显得气派,因为就在门口蹲卧着一对石狮子,这是达官显贵之家常设的标志。
  
  路鸥伸出手摸了摸狮头。狮子上裹着一层刨浆,那是因长久摩挲汗水沁入而形成的,颜色沉着黯淡,没有新石狮子的苍白。路鸥又随手拨弄着狮子嘴里的那个小圆球,到现在路鸥也弄不明白这个圆球是怎么放进嘴里的。曾经他们争论过这个问题,也没得出令人信服的结论。他们之中当然包括路鸥,还包括她。不知她是否还能记得这些,毕竟过于遥远了。二十五年对谁来说都是一个漫长的经历,他们也不例外。但不管她是否记得,路鸥是不会忘记的,只因为这段记忆对其来说绝对是刻骨铭心的。
  
  路鸥呆呆地站在石狮面前出神,许久未曾动过。却不知他的身后也站着一个人,也和他一样站立许久。与他不同的是这个人是个女子。
  
  一阵鸟叫声把路鸥拉回到现实中。他转过身来,身子猛的一震。心脏不自觉地加速跳动,周身血液在顷刻间加速流窜,神经肌肉随之绷紧。那女子似乎被他散发出来的热力压迫着,微微地往后退了一步。
  
  路鸥紧盯着她,确切说是盯着她那张脸,一张既熟悉又陌生的脸,一张再过二十五年都不会忘记的脸。
  
  这张脸还是那样的五官,还是那样的肤色,甚至连那发型也没变过——一种传统的正面留海两侧齐耳的蘑菇头。这种在别人头上显得笨拙还略带傻气的发式安在她的头上却是无比协调。这张脸还是那样美,所不同的是这张脸变得沉着,变得冷静,全无原先的天真和羞涩。
  
  她目光清澈,迎着路鸥的视线,一会儿似乎又不安地抖动一下,随之又变得模糊了。
  
  路鸥深吸了一口气,一侧身从那女子身边走过,一语不发。然而他强硬的动作带起了一股劲风,将那女子的衣角掀起。
  
  路鸥……,女子犹豫地叫道。路欧听到了,脚步明显顿了一下,却没有停下,接着往前走去。
  
  路鸥!女子又叫了一声。路鸥停住了脚步。
  
  女子问,你……还好吧?一句简短但又含义深刻的话。
  
  路鸥回过头来看着女子。好吗?路鸥也在问自己,他也说不清。二十五年的时间应该不算短,足以改变许多东西。但对路鸥来说所有发生的一切历历在目,像只过了三年,甚至是三个月。
  
  路鸥……
  
  不要叫我路鸥。
  
  女子不禁打个冷战,嘴唇翕动了几下,后面的话也被迫生冷地咽下。
  
  看着路鸥离去的背影,她没有再叫唤,她已丧失了勇气。她想到与路鸥相逢时的种种障碍和困难,她设想了无数种场景,甚至准备了在不同场合下的不同台词。现在这一切被路鸥轻而易举地摧毁了,她甚至连一句完整的话也没说完就将之前的所有努力付之东流了。
  
  四合院内除了路鸥外还住着一位阿姨,谁也不知道她的来历。平时就由这位阿姨来照看院子,也由她来照顾路鸥的生活。据邻里说她在这院子住了很久了,具体有多久,又没人说得清。城市的发展日新月异,周围的四合院都已几易其主,他们是迁的迁搬的搬,唯独路鸥家的四合院未曾变过主人。
  
  路鸥像往常一样回到四合院,见到那位阿姨就叫,方姨!
  
  方姨一边择菜一边应道,哎,小鸥回来了,先歇一会儿,马上就可以吃饭了。
  
  路鸥拉着方姨的手,将她手里的菜放在一边,扶着她坐下,说,方姨,告诉你一个好消息,玉儿要回来了。
  
  什么?真的吗?方姨似乎不信。
  
  路鸥点了点头,双手握着方姨的手说,我接到玉儿的电话。她说这次回来就不再走了,就在家里陪你。不过什么时候回来还未定,她还有些事要处理。方姨,等玉儿回来,咱们一家就算团聚了。
  
  一句话说得方姨红了眼眶,哽咽着说,回来就好,回来就好,多少年了,这丫头差不多把这儿给忘了。
  
  不会的,方姨,别人会忘玉儿不会忘,我了解她。路鸥说。
  
  方姨瞧了路鸥一眼,意味深长地说,是啊,不该忘的是要记在心里,该忘的也不要一直放在心上。
  
  路鸥听在心里,脸上闪过一丝冷意,随即又岔开话题,说,哦,对了,玉儿说她回来还住原先的屋。
  
  好,那饭后我就把房间收拾一下。
  
  行,我帮你,我也要挪一挪屋子了。路鸥说。
  
  怎么,你也收拾屋子?方姨不解。
  
  我搬到正房去,东厢房腾空后您就搬过来,让玉儿一人住西厢房。
  
  不用不用,方姨连忙摆手说。小鸥,我们俩住在西厢房就行。以前就这样的。
  
  方姨!路欧笑了,你当玉儿还是小孩啊,人家现在是大姑娘了。再说,这个四合院是这竿子巷里最小的一个,这厢房本来就小,一人住着马马虎虎,两个人就有点挪不开身了。
  
  可这……这真的不合适啊。方姨坚持。
  
  方姨,您可能不知道,玉儿经常在夜里写文章,而且要到很晚。就算她不怕吵着您,您就不担心影响她的思路?
  
  方姨听了路鸥的一席话,愣在当下,只好说,那好吧,这个小祖宗,年纪不大,架子倒不小。
  
  路鸥呵呵说,这您就误会玉儿了,她也说要和您住一屋的,是我拦住的。您本来睡眠就不好,等她一来,那您就要天天熬夜了,这怎么行。您不心疼自己我还心疼呢,您要是病倒了,谁给我做饭?我可吃不惯外面的饭。
  
  什么时候你的嘴变得这样甜了,行,行,听你的。方姨边说边伸手去拧路鸥的耳朵,路鸥头一偏就躲过了,做了一个鬼脸就往东厢房跑去,边跑边叫,疼!方姨,我先休息,饭做好了就叫我。
  
  方姨看着路鸥跑去的背影,不觉在心里轻轻叹息。时间过得真快啊,一晃就二十五年了……
  
  懒虫,快起来,来不及了。妈妈拍了拍路鸥的小脑袋。
  
  路鸥睡眼惺忪,坐直了身子,一会儿又软溜下来,偎在被子里。待妈妈第二次过来一把将路鸥从被窝里拽了起来,他才不情愿地穿衣起床。
  
  今早这顿早餐路鸥是吃吃停停,老是发呆。在一旁的姐姐路鸰急了,说,再这样慢吞吞的你自己一人去上学,我可要先走了。
  
  路鸥嗯了一声,扒拉两口,说,爸,妈,我们走了。
  
  你还没吃完呢!妈妈瞪眼。
  
  算了,还是拿点路上吃吧。爸爸在一旁解围。
  
  拿着。妈妈拿起盘子里的一个馒头和一个鸡蛋塞到路鸥的书包里。
  
  妈,别放在书包,上回鸡蛋碎在书包里,书页中全是蛋壳,同学都笑话我了。路鸥把鸡蛋拿了出来,握在手里。
  
  还说呢,你要像你姐一样早点起来就没这么多事了,活该。妈妈唠叨着。
  
  行了,快走吧。爸爸又在一旁摧着。
  
  爸,妈,再见。路鸰抓起书包拉着路鸥的手就往外跑。
  
  半路上,路鸰见前面不远有个熟悉的身影,就喊道,嗨,叶子,叶子,今天怎么也这么晚?她紧步跟了上来。
  
  叶子本名叶知秋,大家都管她叫叶子
  
  叶子俩手抓着书包带,低着头不做声。
  
  怎么了叶子?路鸰见叶子脸上挂着泪痕,一脸委屈,煞是吃惊。
  
  爸爸妈妈吵架了,叶子说。在昨晚,今天他们谁也不理谁。
  
  那你吃饭了吗?路鸰问。
  
  爸爸给了我一元钱买早餐。知秋摊开左手,手心里握有一元的纸币,已被汗水沁得湿软。
  
  路鸥把鸡蛋塞给知秋,说,我吃过了,这个给你。
  
  路鸰问,爸爸妈妈为什么吵架?
  
  好像是为了舅舅的事,妈妈要爸爸答应一件事,爸爸不同意,就吵起来了,具体的我也不清楚。知秋剥着蛋壳,边吃边说。
  
  哦,快到了,知秋,你擦擦脸。路鸰吩咐着。
  
  知秋忙用两边的袖子往脸上揩拭。
  
  平江市第一实验小学的校门正在关上,三人在大门即将合拢时挤了进去。一位胳膊上戴着红袖章的值勤老师瞥了一眼路鸰三人,挥了挥手,让他们进校。接着又拦住了紧跟在路鸰后面的三五个迟到的学生,令他们站成一排,要了胸卡一一登记。路鸰吓得一吐舌头,她朝路鸥和叶子摆摆手就跑向三年级的教室。路鸥和知秋俩人走向一年级的一间教室。
  
  叶子的爸爸叫叶有脉,妈妈是傅莲香。和路家是邻居,同住在一个胡同内。叶有脉是个生意人,经营些蔬菜瓜果,傅莲香在平江市的一家国营副食品商店当售货员。由于丈夫叶有脉的主要精力用在经营上,自己既要上班又要承担起家庭主妇的责任,身兼两职颇有微词。因为叶有脉每月都有一笔可观的收入,也借此步入到平江市的上层家庭生活圈中,每想至此她也就忍下了。
  
  路鸥的父母是路子榛和俞静,是平江市农科所的职工。路子榛是农艺师,俞静是所里的临时工。平江市农科所由于管理混乱,人浮于事,所里科研试验工作一度停滞不前。
  
  负责试验工作的路子榛也整日无所事事,为打发无聊的日子,路子榛开始“不务正业”了,搞农作物的他竟研究起花卉来。这两者毕竟有相通之处,不外乎和土壤水分养料阳光害虫打交道,区别在于一个用于食物,一个用于观赏,一个用于物质生活,一个用于精神享受。路子榛见农科所后面的有试验田荒着,就在荒地上种起了花花草草。
  
  说来也巧,有天所里的领导见路子榛在试验田里捣鼓着什么,过去询问。路子榛开玩笑说要改行当花农了。接着也是信口一说,说是要在以前有这么大片的土地,光收地租就发财了,农科所把这块肥田给荒了,太可惜了。
  
  说者无意,听者有心,所领导此后就惦记起租金的事了。想想要是把这块地给租出去,那租金收入也能改善所里职工的生活,总比荒着的好。于是所里的几个领导一碰头,当即决定将这片荒地出租。当所里的其他职工还在想着看笑话时,路子榛却真的把这片试验田承包下来了,承包期两年,这着实惊掉了他们半个下巴。
  
  就这样,路子榛干起了花农的买卖。在第一年里,路子榛也是抱着试试看的心态种植较易成活的菊花,心想要是不行就改种些黄瓜蕃茄等经济作物,反正租金也不贵。不曾想这一年的全省体育运动会在平江召开,据说新上任的省体委主任是平江人。要开运动会就得布置会场,而布置会场就需要大量的鲜花,自然物美价廉的菊花就成了首选。而这年平江的花卉市场尚未成型,只有路子榛一家花卉园。路子榛是大赚一笔。
  
  初尝甜头的路子榛逐渐意识到平江存在一个尚未开发的领地——一个点缀精神家园的花卉市场。第二年他开始种植稍显名贵的品种,牡丹月季等。这一年又碰上了平江市上马一个道路绿化工程,在道路两边铺起了草坪,路中间的隔隔离带上要种些花草。路子榛的花自然又是销售一空。
  
  很快,两年承包期一过,路子榛就盘算起试验田的续包。随着花卉的成功种植,租金自然也水涨船高了,比原先番了两番。路子榛看准了平江花卉市场的巨大潜力,咬咬牙与所里再次签订承包协议,不过这回路子榛争取到五年的承包期。第三年开始,花卉园内引进了许多名贵品种,有玫瑰、百合、郁金香等。名贵在某种意义上也意味着娇贵,意味着这些花比其他品种更难以养植,这更需要路子榛的精心呵护和培育。至此仅凭路子榛一人根本无力应对,他动员妻子辞去了农科所的工作,专职伺候起花草来,又雇了几个人帮忙料理才勉强运营起这座园子。
  
  路子榛租下了闹市区的一家店面,开起了平江市第一家花店,批发兼顾零售。随着平江婚庆市场的起兴,各类带有喜庆色彩的鲜花是供不应求。路子榛种植的玫瑰百合等长得是花美叶肥,煞是水灵,正好满足了婚庆礼仪的需求。这一年路子榛又赚个盆满钵满。
  
  路子榛用三年来赚得的钱置了一个小四合院,在解放路竿子巷胡同里内,门牌号为二十二号。这竿子巷又细又长,像个长长的竹竿,因而得名。
  
  解放前,竿子巷内住的都是些大户人家,有大地主、资本家、国民党高官等。后在几次历史运动中受到牵连,许多四合院都被充公。路子榛买下的这个四合院先前的主人也是平江市农科所的,与路子榛是同事。其爷爷早年南渡南洋,积累了不少家财,就在平江购置这个院子。抗日战争时期他爷爷曾出资购买药品支援国内,也算个爱国华侨。他父亲又是早期的一名地下党,参加过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由此他们家的四合院才得以保全。解放后他就和父母住在这里,还在这儿娶妻生子。本该享受三代同堂天伦之乐之际,他父母却双双早逝,而在新加坡的爷爷也进入耄耋之年了。为了使在国外的产业后继有人,他爷爷就要求他移民继承产业,自然是要他携妻扶幼举家南下。于是他就想在离开之前把这个四合院处置掉。
  
  但房产买卖并非像打酒买菜那样简单,动用的可是一大笔数目。许多人一辈子也买不起一座房子,更别说是四合院了。于是他找到了当时还住在农科所宿舍的路子榛,是他听说路子榛这几年承包了所里的试验田搞起了花草买卖,赚了不少钱。换了别人也买不起这个四合院。
  
  就算路子榛养花卖花赚了一笔,也不够四合院的购置。但等路子榛看过四合院后却决定买下,于是他找了也住在竿子巷的叶有脉。
  
  叶有脉在平江是小有名气,是平江市的蔬菜大王,他种植的蔬菜瓜果供应着平江的大部分市场。因是栽培农作物,少不了与市农科所打交道,农科所经常指派作为农艺师的路子榛前去现场指导。这样一来二去,两人就熟了,接着就成了朋友。
  
  既然是朋友,那在朋友困难时理应帮忙。路子榛找上门来借钱,叶有脉手头也宽裕,自然不在话下。因借款数额较大,亲兄弟还得明算账呢,两人商议后,路子榛将买下来的四合院抵押给叶有脉。
  
  就这样,路子榛正式成为竿子巷二十二号的主人。
  
  这天傍晚,路子榛正吃晚饭,叶有脉带着他的女儿叶知秋上门来了。
  
  哦,叶大哥,坐,给你添付碗筷。路子榛夫妻热情地招呼。路子榛与叶月脉之间现在是以兄弟相称。
  
  不了,我吃过了,你们慢慢吃,等下和你商量个事。
  
  路子榛听着有正事,就随便吃了两口起身离开饭桌,和叶有脉来到院子里,落座,敬烟,沏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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