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知府引路 (第2/2页)
李老汉听熊大人怎么说,心里也就放心了。他不曾想到,其实他不敢帮忙是怕日后对簿公堂时,状纸上闻出了官话的味儿。赵宏恩就会察觉到,是有人鼓动李老汉跑到京中找人告状的。而熊世昌一直帮李家人和林福之扯上关系。也不外乎这个抽身避嫌的道理。
李老汉倒是朴实,一听熊世昌如此说便答应道:“那行,我就自己写了,反正能帮我女儿伸冤就行。”
熊世昌:“对对!这才是关键。还有!李老哥,我得提醒你一点。这告京状没有别的“就是要冤”!你应该把咱家女儿受冤的细节,和张默平日如何跋扈的所见所闻统统写上。让人看了非震怒不可,非大喊荒唐才行。不然太轻描淡写,不足引人注意。”
这句话熊世昌是按着李老汉的手,看着李老汉的眼睛一个一个字,神情并茂所说的。特别是当说到“就是要冤”这几个字时,更是紧紧握了一下李老汉的手。李老汉当然知道熊世昌的“用意”点了点头说道:“行!小民知道了!我这就写。还请大人借一下笔墨。”
熊世昌边从公堂桌上抄起宣纸和墨笔,边抵到了李老汉那里:“来!李大哥你请便。就在我公堂大桌上写也无妨。”
李老汉接过纸笔站到了公堂桌边,心想“熊世昌真是位好官啊”!为了帮我伸冤竟还让我在公堂桌子上写起了状纸。若不是我女儿的冤案,小民百姓的,如何有这个机会在知府衙门的公堂大桌上写状纸啊!心里对这位青天大老爷的敬佩和感动油然而生,想到激动处便跪了下来,给熊世昌狠狠的磕了好几个响头。
熊世昌看后,无比感动,赶紧将其搀扶起来,并安慰道:“老哥不必如此。我身为一方父母官,替民请命是应该的。只是事涉督抚,我乃刀臂小吏望尘莫及,说来已是惭愧,怎还敢受老哥的拜呢。”
李老汉:“熊大人千万不要怎么说,您能为我家女儿的事,去向两江总督府讨公道还因此挨了打,现在仍给我们指明了一条伸冤的路。我们感激还来不及尼。您有何亏?对了!那小民是不是应该把大人挨打的事儿,一并都写上,也好为大人伸伸冤?
熊世昌抬手阻止道:“这就不要提我了。毕竟是你家女儿的冤屈更重要。我也不瞒您说,毕竟涉及到我的上级。官场上的事儿。(说道这里,低头冲着李老汉摆了摆手)。。哎。不说了!总之李大哥,你的好意我心领了。但这状纸上,还是不要提我为好。日后咱女儿伸了冤,将张默那小子法办了!我这点儿冤屈也就算昭雪了。”
李老汉这才算明白,为什么熊大人一直在帮自己,攀林大人这门亲戚的同时,他自己却又躲躲闪闪,原来是熊大人自己也怕将来事情闹大,他不好为官了!不过说到底,熊大人是在为自己家的事帮忙。况且事涉熊大人的上级,熊大人能做到这份儿上,也实属不易了。要说留点儿私心,隐蔽一下自己以求保全禄位,换位思考也都是人之常情。便答道:“好好!就按熊大人的意思办。”
状纸很快就写好了!李老汉一抬头问到:“状纸写好了。熊大人要不要过过目?”
其实就在李老汉写的时候,熊世昌一直都在旁边看。果然是一介布衣的市井商人。措辞和文体都粗鄙的很,简直就是大白话。有些字还写错了。不过,这正是熊世昌要的!等有一天状纸对薄公堂时,大家一看就是市井小民写的,不曾用一丝一毫的官话,自己也就算抽的干净了。便说道:“不用不用,李大哥只要禀明冤情就行了!
李老汉:“那这状纸我是交予熊大人之手,让大人替我转交于林大人可好?
熊世昌:“不必如此,毕竟是你家亲戚,你直接给他邮去就好。不过,要赶紧!趁赵大人还不知此事,不能巧为遮掩时。不然两江总督的头衔可不是白给的!他若真有心包庇。咱闺女的命可就白丢了!我给你个地址,你这就去邮。当然了我也会另写一封信向林大人禀明情况的。”
说着并写了个便条交予李老汉,让他赶紧去邮。并嘱咐他千万不要将此事告诉任何人。在京中还没有“消息”之前,告诉他少出门,也不必张扬,到处诉说冤情以免打草惊蛇。京中自然会有人替他做主。事情说妥了,送走了李老汉。熊世昌自己也手书了一封密函。把事情的始末,以及自己挨打的经过统统写在信里。当然还有不想暴露自己的苦衷也一并写上交予亲信寄给了林福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