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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我的作品

  第二十四章 我的作品 (第2/2页)
  
  想起苏大伟,想起苏红豆,古今今早只能自己一人吃早饭。
  
  一个人的早饭没什么心情,随便弄个面条就对付。
  
  面条吃过,他想的是去哪弄钱,然后上县城买电脑和手机。那双飞鞋,可叫他记挂在心上整夜,想到上天入地,超人般自由翱翔天际,人类最原始的飞翔梦想在作祟,让他一刻也不想多等。
  
  但钱的枷锁套在脖子上,又无可奈何。只能烦躁的打转。
  
  转了七八圈,忽而想起挂在网页上的戈尔贡之血,不知道有没有人问价,忽而又想起,院子里的雕塑弄完,不知道有没有人欣赏,给个高价……。
  
  想来想去,他觉得只有雕塑卖钱靠谱,于是忍着脾气,心不在焉的摆弄雕像。
  
  人常说“日有所思,夜有所梦”。对于雕塑这门艺术也是一样的,你心里想什么,你手上雕刻的就是什么。由于他牵挂着那边苏家情况,脑子里不时闪过苏红豆的情况。
  
  手下的雕塑脸蛋也越雕越偏,雕到后面,整一个完完整整的苏红豆似笑似哀,大眼睛中仿佛写满心碎,直将人个心也能看化了。古今看自己弄出这么个玩意非常不满。
  
  妈了个巴子,怎么能雕苏红豆?我明明想雕的是小学妹。
  
  在心底吐槽两句,他打起精神,打算今天就把这东西雕完。
  
  一般的艺术家不可能几天时间完成一件作品,对于古今却不是大问题。他经过神力改造,精力充沛,力气又大,几百斤的雕塑不需要机械帮忙或者七八个人小心翼翼的翻转,独自就能做到,以上几点可以为他节省不少时间。
  
  天色渐暗,废寝忘食工作一整天的古今直到太阳即将落山才停下工作。
  
  他得意的看看自己作品,清理干净地上的石屑,随即拍拍手,洗洗澡,做饭去了。
  
  ++++++++++++
  
  天色昏暗,夕阳斜照,隐约的最后余晖很快就能散去。
  
  村口玩耍一天的熊孩子们也还家吃饭,菜香浓郁,猪油混合香油的的炒肉味令人口水汹涌。疲了累了的村庄安静下来,准备迎接夜晚的养精蓄锐,以便来日再战。
  
  这片安静中,一辆SUV轿车停在村口。
  
  车门打开,白色皮鞋触及泥土地面,鞋子的主人有往回收的动作,似乎怕泥土脏了他雪白的皮鞋。
  
  那双皮鞋的主人来回两次,稳稳踏在地面。
  
  路是柏油路,但因为劳作的庄稼人带来很多泥土,路边已经被泥土覆盖住路面。
  
  他是一个农村人嘴里的“老外”。
  
  金发碧眼,西装革履,名牌手表,正宗贵族气质。
  
  下车的人没有责怪自己司机停车点太脏,而是拉拉领带问:“嘿!露森,你觉得我领带正不正?”
  
  从另一边下来的老外道:“老板,您的领带非常的正。”
  
  “很好。”老板放下手看看时间“你觉得,我心爱的女孩会喜欢这样打扮吗?”
  
  一路上此问题你问了不下十遍,要是别人,露森早就一拳送上去,滚你丫的。但这位是少爷,财团的继承者,他手里掌握自己的饭碗,再大的气也只能忍住,露森无奈道:“老板,她一定会喜欢的。”
  
  此人是瑞金,他从县城追到了桥村。
  
  目标嘛,自然是苏红豆。
  
  昨天他受尽打击,回去后想想,大力士小子不过是个农民,穿的很普通。论身份地位,论财富权力,哪一样不是我占优势?
  
  凭什么我会输给一个乡下小子?就凭他比我先认识红豆吗?瑞金大少很不高兴。
  
  他的家族在这边也有商业网络,于是他联系了店面,找了车,精心准备打扮后前来桥村,打算杀到苏大伟家里拜访。
  
  在中国有一句话说“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他希望从苏大伟那边打开突破口。苏大伟是个商人,作为商人,他必然不会抛弃自己家递上的橄榄枝,苏大伟知道那意味着什么。
  
  想着所有计划准备,还有准备的见面礼,瑞金急忙叫道:“嘿!我的礼物准备好没有?”
  
  露森从后备箱搬下一箱箱礼品道:“老板,都在这了,您要的白酒,香烟,还有那些肉。我保证,全是最好,最新鲜的。”
  
  瑞金满足的点头,看见一个熊孩子好奇的看他,连忙拿一张美刀对孩子道:“肖(小)朋友,你知道苏百灵家在哪吗?告诉我,这个”,晃晃美刀“就是你的。”
  
  熊孩子勉强听明白,但他没见过美刀,好奇的道:“我才不要呢!你这个是冥币。都花不出去。”
  
  瑞金笑容凝固在脸上,他学过中文,自然知道“冥币”是什么意思。
  
  合同终于到了,签约状态已改,请大伙放心收藏。目前更新有点少(时间问题,以及手速有限哈!),但我在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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