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六章 前往原平 (第1/2页)
一支两千人的队伍,行进在去往原平的路上,朴素的八爷灰和在这个时代绝对是奇装异服的迷彩作战服,构成了这支队伍的主色调。大部分的装备都很简单,多是老套筒,新式枪支很少。并且稚嫩的面孔太多,一看就知道是那种新兵蛋子。李云龙部在长征时期战斗人员的损失太大,几乎老兵损失殆尽,现在的兵有很大一部分都是后来招进来的,在战斗力上和老兵有着很大的差距。幸亏李云龙这混小子不太理呼八路的那些条条框框,知道只有训练时的严格,才能让他们在残酷的战争活下来,所以训练时也有点不择手段,经常有那种格斗中被打折肋骨和踹坏小弟弟的。就是这种训练手段,所以他的兵还不算是太菜,但在枪法上就难说了,因为神枪手都是用子弹喂出来的,八路那点军备哪里舍得用真子弹让士兵练枪啊,都是一直用空枪练习的。
李云龙的那些老队员可是让马如龙眼红了,每一个都丝毫不逊色于自己的那些个特战队员,但是马如龙的特战队员只有三十个,但是李云龙的老油子战士可是有着一百多个。
另外马如龙为了战斗时,容易下达命令,主动要求暂时加入李云龙团,编制为独立团独立大队当然这只是一个权宜之计。因此马如龙真正的做了一次大善人,把自己的一些多余的战斗装备给了李云龙,这下把李云龙给感动的,几近乎痛苦流涕。大约有着近五十杆三八大盖,其精准的射击,让那一百多个老八路可以说瞬间变身成为一个个的优秀狙击手,想一想,一百多个狙击手,脑袋直发麻。
在马如龙的部队中可是有着真正的狙击枪的。那是马如龙让李胖子搞来的,可以说是花了高价钱的,是当时风靡世界的毛瑟98k狙击步枪,五发子弹仓,口径7.92毫米,枪身1107毫米,有效射程八百米,据说在三百米内准确命中头部,六百米内准确击中胸部不成问题,其4倍的光学瞄准镜成为敌人的恶魔,让敌人无法藏身。但是可惜的是马如龙只得到了十把,还是以超高的价钱。
李云龙在无意中看到了这枪,是喜欢的不得了,就跟看到了黄花大闺女一样,要死要活的让马如龙让给他几把。
这马如龙哪里肯啊,总共才十把而已,再说以李云龙的狗脾气,肯定要走了就要不回来了,死也不答应。但是马如龙小瞧了李云龙的韧性,也小瞧了他不要脸的程度,不给我,我就一直纠结着你,直到你给我。
马如龙是被他烦的够呛,真是差点被逼疯,在这没有了辙之下,给了他两把。但他还不知足,当时马如龙的脸色就冷了下去,一句话不说,就是灼灼的眼睛看着他,阴着个脸,当李云龙絮絮叨叨的发现再没有什么可以磨的时候才悻悻的走了。
马如龙思考了一下,给他两把也行,起码在战斗时,能够精准的打掉敌人的机枪手,掷弹筒手,减少己方损失,毕竟两者是一条绳上的蚂蚱,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唇亡齿寒。
但是马如龙是有私心的,他必须首先保证自己的兄弟们的安全,每一个小队两个狙击手,剩余的两个狙击手放到压力最大的那个小组里,进行及时的增援。两把隐藏在黑暗中的枪,给敌人会造成极大的压力。
对于狙击手的选拔,马如龙在二龙寨可是煞费苦心。狙击手基本上都是天生的,后天的很少,因为狙击手需要人有着强硬的心理素质,可以忍受的住孤独,可以在一个幽暗的地方连续趴着几天不动,就是为了狙杀一个目标。狙击手大都是孤狼,是独狼,一个人来,一个人走,活在无声的世界中,眼中只有目标。其实马如龙把枪给李云龙也是因为他实在是找不出另外的两人,所以给他吧,所以说马如龙是一个小人,一个彻彻底底的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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