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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三十五章 乌托邦!

   第七百三十五章 乌托邦! (第2/2页)
  
  乌托邦!太乌托邦了!
  
  尽管他们都是飞到北京的候鸟,可是,夏轩的精神却是那样的富足,北漂生活竟然这么美好!你向我借根葱,我冲你要根蒜,你来我往,大家互相串着门笑谈人生,也聊着食物的烹饪方法。想吃你家的菜就把筷子伸进你家盘子,想尝我家的饭就尽管来迹
  
  每一到这时李思甜总会露两手,做几道地地道道的东北菜,大家会把各自的饭菜督楼顶边吃边聊,有着不完的话题。李思甜每次都会下意识地把她做的东北菜有意放在夏轩面前,他也会不由自主地先给她倒上一杯啤酒。
  
  夏轩觉得音乐人做的饭都很好吃,他也不知为啥,可能是他们对生活的热爱,还有对任何事情都精益求精的缘故吧。
  
  白不用去酒吧演出,夏轩会挑一张CD或打开磁带放音乐,有时还会扒些歌曲或吉他SOLO。吃完午饭后夏轩要么会去别人房间串门,要么会去村子周围转悠。李思甜一听他要去散步便会冲着他:“等等我,饭后百步走,赛过活神仙,我也去!”
  
  一路上,他们会聊起各自追寻音乐的艰辛和快乐,聊起来北京以前的往事,也会起民某某乐队的成长历程,一联系到自己难免会有种迷茫和无奈。
  
  李思甜有着大男孩的性格,她热情、开朗、大度,甚至有点大不咧咧,她性子直,话从不拐弯抹角,也从不前思后想,快人快语,想什么就什么,有时完了就会自然地笑一笑,她的笑从不是那种抿嘴一笑和似笑非笑,她的笑向来都爽朗而明确,不含糊不含蓄。她一笑,还会露出一对可爱的虎牙。
  
  李思甜的头发很黑很密,但她却喜欢留短发,她留长发太麻烦,每要打理,浪费时间也矫情。夏轩甩甩自己的长发笑着对她:“起初见你时,我觉得你一点也不像个女孩子,险些把你当成了兄弟。”
  
  “那好,以后我们就是兄弟啦。”李思甜笑道。突然,她狡黠地冲着夏轩双手抱拳:“大哥!”
  
  这段时间夏轩的心情格外好。这么多年,自己一个人行走在追梦的路上,难免会有孤独和伤感,而和这些年轻人在一起,他的生活也变得丰富起来,他还养成了一个习惯,必须写下每的心得,算是日记,有感觉的话就再写点诗歌。一很快就过去了,很充实。
  
  不断扩大着的北京像蛇一样把周边一个个村子和老旧民宅,一口口吞进肚里。桔村马上就要消失在城市的扩张中了,就跟摊煎饼时用木板这么一划拉,桔村就要被现代化的建筑和街区取代,当年的乌托邦成了煎饼里若有若无的一片葱花,一粒佐料,融进浩浩荡荡的时代的洪流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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