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民事责任 (第1/2页)
法院民事判决书,有关死者家属赔偿金额,第一次开庭半个月后,传递到翟精等人手中。翟精惊慌失措打开法院民事判决书,仔细查看内容:……对犯非法拘禁罪犯罪嫌疑人,首要分子王海判处赔偿金额二十万元。主犯范东明、夏文海判处赔偿金额各十五万元。从犯姚立广、林雨生判处赔偿金额各十万元。协从犯翟精判处赔偿金额五万元。总计七十五万元人民币。在第二次法院开庭前,犯罪嫌疑人将赔偿金交付人民法院。否则,加重处罚。第二次开庭审判时间期限,与第一次开庭延后一个月。
翟精对法院民事判决无任何异议,他立即向蔡警官汇报情况,并请求打电话通知妻子,尽快到法院办理缴纳赔偿金,如此才能心安理得。但他优柔寡断性格,总是烦恼度日如年。因为,法院第二次开庭时间,假如死者家属当庭反悔,对法院民事与刑事判决提起上诉,对他本人而言,一定遭受灭顶之灾!有关此次案件情况,倘若重新定性逼迫杀人罪行,他的朋友将被判处无期徒刑。按此推测,他应该判处七年以上徒刑。
翟精不耐烦的等待第二次开庭,当场宣判八名犯罪嫌疑人应该承担法律责任,以及法庭合议庭讨论结果,判处各人有期徒刑时间。他整天胡思乱想,浑浑噩噩、晕头转向,不知采取什么措施,或许平息内心忧愁……
有一天晚上六点多钟,监房207室羁押犯吃过晚饭后,静坐在床铺边沿默默无语,我和沈磊坐在后铁牢门处聊天。翟精走到我的身边坐下,然后拍拍我的肩膀,很风趣地说:“鲁老兄!你的案情不算大案件,最多坐几年时间牢,很快出狱了。凭你的本领还无生存之地?”
我注视翟精烦恼不安的情绪,到处乱跑乱窜的样子,笑着说:“我从未把自己案件,看作所谓大案件?和你的案件无法比较,不同属于一种犯罪类型。”
翟精激动站起来,大声地说:“告诉你案情事实真相!我为帮助朋友讨债,仅抽他两支红南京香烟,就一下子搞死两个人!一个欠工钱债主,从第十四层窗口楼跳自杀,当场附带砸死一个捡垃圾人!真他妈的一枪打在铜钱眼上,百发百中……两人当场死亡,惨不忍睹!”
“翟精号长,你的运气太差劲!你到案发地点不到两小时,发生惊天动地一幕惨剧!世上许多事情存在偶然性,真是太巧合了。从古至今,这种奇怪事情发生率亿分之一、万分之一、千分之一,令人百思不得其解!让你百分之百碰上,就连你本人直到今天,总是无声叹息!世间任何怪癖诡异之事,几乎有它存在道理。”我心存疑惑说。
沈磊戏弄地说:“翟精,姓翟的翟、精神的精……精力太多穿透力强,命中率绝对准确,将死者一枪直射坠落窗户外,还连环式砸倒一个捡垃圾人。那是双击中弹全部身亡,天地间如此巧合之事,岂不是饭后的谈资,天大笑话吗?大家认为比喻翟精案情之意,我不是牵强附会吧?”他哈哈大笑地拍翟精肩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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