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章 开荒令 (第2/2页)
之后南阳郡的百姓看到一只手的人,心中就会警惕,他们自然也就偷不到东西,看到之前老大的下场那么惨,也没几个人敢继续做这个行当。
所以说南阳郡其他的方面不敢说,在小偷方面确实是很少,偷到了东西,如果比较贵重,一旦被报到李玄霸那里,躲在南阳郡中,不可能躲得住,李玄霸挖地三尺也要把人找出来。
而想要逃跑的话,你两条腿跑得过人家四条腿吗,军中擅长辨别足迹的斥候可以把你追击到死。
小偷们可没有反跟踪的技术,所以干脆收手,在如今的南阳郡郡里肯出力气,也不至于饿死。
凡是小偷妓女之类的一本万利的勾当,从事这个行当的人,大多其实并不是因为不得已才要去做,更多的还是觉得,干别的事情辛辛苦苦挣到的钱,却不如自己简简单单得到的收获,对比之下,心理落差太大,所以说了从此收手,以后却又从操旧业的人特别多。
但是在南阳郡,这里又不同,尤其是对于小偷来说,你要再敢犯事儿,等待你的就是死了,与死比起来,付出辛苦也就不算什么了。
再说大秦的开荒令已下,以前没有人愿意去开荒,虽然有一般的荒地土壤质量不好,种出粮食产量不高的因素,但更多的还是因为自己开垦出荒地,却往往给他人做了嫁衣。
说是一个百姓开垦出一片荒地,种出了粮食,必然会有县中或者郡里的大户会跟他说,那片地是自己的,自己早就买下来了。
对于那些大户来说,只要往县里或者郡里送点贿赂,拿到买下一片荒地的文件,并不是什么难事。
到时候开荒的人,反而成了为地主打工的佃农,这样一来,还有谁愿意去开垦荒地,宁可那里长满了杂草,也没人愿意去种上粮食。
而开荒令一下,所有百姓开荒之前去跟县里报备看中的荒地,一经记录之后,只要在他成功开荒之后,和自己报备的范围基本一致,这片土地就可以归属于他。
当然准确的说是这片土地的耕种权和收获权,但是百姓们并不知道所有权的概念,既然自己可以种,又可以收,那自然就是自己的土地了。
在严令之下,虽然有一些大户之前得到消息,先行购买了一批荒地,但是开荒令中的一条,购买荒地三年内未成功开垦者,不但收回荒地所有权,并且没收其全家土地,举族流放。
这就让那些本来想要囤积居奇的大户,自己辛苦买下的荒地,反而成为了累赘,他们手中的土地可比这些荒地好的也多了去了,若是自己付出努力开垦荒地,收成和付出根本不成正比。
但如果是自己不去做这件事,等到三年之后,又是举族流放的下场,这就很悲剧了。
还好开荒令当中没有禁止他们转卖荒地,但偏偏他们囤积的都是大片的荒地,一般人还真买不起。
最后只能降价去卖,赔钱总比抄家流放强,即使如此,也往往是几户百姓合在一起,才能买下他们的一块荒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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