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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艾罗别过头去,满意地笑了笑,命令骑手起飞。
几十头狮鹫载着许多军官飞离指挥舰,没过多久,急速而至的巨浪便将这艘舰船吞没了。
城头的厮杀先于河水沉寂下来,士兵们忙着清理战场,就连已经体力不支的魔法师们也投入到救治伤员的工作中。
克里因站在城上,满意地看着朗姆河上一望无际的舰船残骸,一名名牧师在他身边走过,口中不停地念颂着祷词。
“关上所有闸门,想办法将那些染血的污水排出朗姆河,撒网打捞吧,能救的人尽量把他们救过来。”克里因对身边的格拉翰说道。
然后他转向另一个方向,微笑着望向正朝自己走来的温蒂妮。
“就是这样,不管是否是别人教导你的,总之现在你已经拥有了这个习惯,我猜你已经不知不觉中领悟了斗气在战争中最有效的使用方法。”山塔士骑在自己的爱马上总结道。
斯维拉轻轻点了点头,此刻他骑在一头枣红色的战马上,行走在这支长长队伍的前列,和他并行的,除了山塔士,还有几名绿叶骑士团的大队长,还包括副团长狄龙。
前列的士兵都是绿叶骑士,配有战马,不过大多数人都是选择步行,而将自己厚重的装备放在马背上。
现在的风骏除了一副长角头盔外身无他物,一身轻松地跟在斯维拉的后边。由于风骏的桀骜不驯,所以斯维拉不得不把它带在身边,不过现在连斯维拉也同样不敢骑它,在两名企图驯服它的绿叶骑士被踢伤之后,这头看起来很温和的独角兽甚至弄塌了一座马厩。
地势已经变得有些陡峭,过了不远处的关卡,就算进入莱布尼兹高原了,经历了近一个月的缓慢行军,这支队伍终于来到了他们的目的地。
五千名骑兵的后边,是连绵不断、队形涣散的长蛇阵,他们当中的许多人都显得无精打采、疲惫不堪。毕竟这些新兵在数天之前,手中握着的还是锄头,而并非战戟长枪。
这只由绿叶骑士和征召军组成的,支援莱布尼兹的后续部队,在从兰斯但丁出发时,仅有不到两万人,而此刻的这支军队已经超过了三万人。
这段时间,斯维拉没有和新兵一起训练,而是和绿叶骑士一起磨练自己,不但在武技和体力上有了显著的提高,并且还掌握了骑术以及骑马战斗的技巧。对于斯维拉的惊人天赋,连少年有成的山塔士也不得不表示佩服。
在风信子那里所学到的许多技巧,给斯维拉打下了一个很好的基础,这使得龙吟诗人感觉到,如果风信子能够集中在一起,同样是一股不可小视的战力。
“对于普通人来说,每一次挥舞手中的武器劈砍刺杀敌人都得用尽全力,这是很消耗体力的。如果把斗气集中武器上,不但在极大程度上节省了斗气,更是对体力的节约,这在战斗中将是多么大的优势啊!”
龙吟诗人对自己无意中养成的习惯感到庆幸,这意味着他将在不久的将来即将投入的战争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也将有更大的机会存活下来。
沃塔华兹的捷报早已经传到这里,对于疲惫不堪的军队来说,即使是大获全胜的消息,也不能产生更大的影响。志愿军的训练收效甚微,光是每天的行军就已令他们痛不欲生了,恐怕要等到了莱布尼兹之后,才能开始正规的军事训练。
此外,号角军团南撤的消息同样传到了副团长狄龙的耳中,现在号角军团的残部已经与狮鹫军团汇合,形成了进攻之势。而北方军却没有积极采取行动,只是调出了一万人渡河与莱布尼兹合流,其余的兵马则全部调往了兰斯但丁,将自己的防区交给了姗姗来迟的奥兰多援军。
不管怎么说,当狄龙所率领的这只部队到达莱布尼兹之日,也就是双方展开首次会战的时刻了。
莱布尼兹高原可以说是大陆人类文明的发源地。经过几千年的演变,虽然这里的建筑和劳动方式跟随时代进步,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但是人们的性格和日常生活习惯,却始终保留着一份古老和质朴,至少斯维拉是这么认为的。
虽然高原的空气干燥稀薄,但是莱布尼兹却是大陆上屈指可数的人口密集地区之一,至于原因,勉强可以说是人们对于历史的缅怀吧。
莱布尼兹分为三个郡,由东向西分别是著名的农业郡阿里科特郡,格兰斯的武器出产地、以冶炼技术而闻名的伊罗因郡,以及经济、文化和政治的中心莱布尼兹。
又经过了几日的行军,斯维拉所在的这支军队终于到达了莱布尼兹郡首府——望天城。
作为人类历史上的第一座城市,整座望天城显得庞大无比。
城市是三层城墙结构组成的军事要塞,外城是作为要塞而存在的,中城则是生活区,而内城则又是一座集生活、避难和防御功能为一身的坚固城堡。
不过纵观历史,望天城和兰斯但丁一样,徒有坚固的城墙,数千年来却从未遭受过任何外来的攻击。
部队预定扎营在城外的原野上,可当他们在数公里之外遥望这座城市的时候,却被原野上满天飞扬的尘土遮住了视线。
“那是什么?”望着远处城外无数的黑影,斯维拉脱口而出。
“是训练,闻名遐尔的重装甲兵团的训练,真是独特得很啊!”很少说话的狄龙团长开口道,“那可是不输给我们绿叶骑士团的强悍部队,我们先过去看一看吧。”
狄龙说着扬起马鞭,奔驰而去,斯维拉和几名级别不低的骑士长随后跟上。
这场面实在是壮观,几千名壮汉、准确的说是大胖子,仅穿着一条短裤和一双铁鞋,每人拉着一棵两米宽、十多米长的树干在来回奔跑,而且速度惊人,想不弄得暴土扬长也不可能的。
说他们是胖子,其实也不太准确,这些人个个都有近两米的身高,膀大腰圆,挺着大肚子,看来体重也不会低于150公斤。
而他们身上的每一块肉都显得结实而蕴含力量,完全没有脂肪的感觉,在这样的高速奔跑中,无论是肩膀、腹部还是大腿上的肉,都是像肌肉那样的抖动,而非颤抖。
有一群看起来较为正常的人站在边上观看,其中一名高大的壮汉发现了狄龙这些人的到来,于是引领着身边一位老人朝他们走来。骑士们纷纷下马,包括斯维拉在内,因为每个人都认得那位老者——雷蒙德.费尔特利大公。
“公爵殿下!”
“哈,你们终于来了,”雷蒙德的微笑一如既往的和蔼可亲,“狄龙,你的速度可是比北方军还慢了不少哦。”
“关于这件事我十分抱歉,”狄龙恭敬地说,“路上事情很多,再加上新兵还未来及训练,所以耽误了这么久,不过我们一共带来了三万多人,虽然除了五千绿叶骑士,其他士兵都没经过正规训练。”
“这没什么,反正离会战还有一段时间,我们可以让他们成为格兰斯最血性的男儿。”雷蒙德身边的大汉突然说道。
“啊,这是海温,重装甲兵团的团长。”雷蒙德连忙介绍道。
“海温.哈万愿为各位效劳。”
如果身处在重装甲兵团中,不会有什么特别,但海温站在这些人中间,则显得非常突兀。
两米多的身高,比自己那些部下还要大一号的身材,不得不令人刮目相看,这让斯维拉相信那个重装甲战士就等于重骑兵的传言确实不假。另外一点引起龙吟诗人注意的,是他手臂上的纹身,那显然是一个人名,而且是斯维拉曾经听说过的。
“小兄弟,不要像看到什么新鲜事情似的,我想依摩雷特这个名字你应该熟悉吧?”
“凯文的父亲?”
“没错,团长大人是我们心中的偶像,真怀念当初在团长大人身边战斗的那股豪气啊!啊,这个纹身可是我们兵团许多人都有的,你可别认为我们有那种倾向才是啊。”海温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光头说。
“不,当然不会!”斯维拉可不敢实话实说。
“啊,你是那个龙吟诗人斯维拉吧,不好意思我刚才都没有认出你来,我还以为你跟克里因他们在一起呢。”雷蒙德忽然说。
“是啊,尊敬的公爵殿下,我现在是和绿叶骑士团一起行动,在不久之后我会带着这里的情报和克里因他们在菲格恩郡会合。”
“克里因不回到这里来吗?”
“我们还有另一项任务,详细情况还是一会再说吧。”
“嗯,那么说,你要参加我们的战斗了?”雷蒙德细细地打量着斯维拉,说。
“当然,到时候您就会发现,如果不让我上战场,那将会是一个天大的损失。”
北方军的增援现在处于莱布尼兹高原西部的边境地区,正在协助集结在本地的数万守军布防。而与他们遥遥向望的温德雷斯狮鹫军团,在收编了号角军团的残部之后始终未采取行动。
奸将卡艾罗把自己的军队全权交给了狮鹫团长仁将狮心菲梅迩,独自回国养伤去了。虽然卡艾罗除了自尊心受到一点点伤害之外,身体毫发无伤,号角军团的士官还是宣布他们的将军在战斗中英勇战斗,身负重伤。
不管怎么说,温德雷斯军目前处于沉寂中,费尔特利大公自然是抓紧时间训练手头的这些新兵。尽管训练苛刻严酷,但是没人发一句牢骚,毕竟现在多艰辛一些,上战场之后存活下来的机会就更大一些。
半个月之后,近四万人的军队离开了望天城,开往边境地区,那些原本散漫不堪的新兵,此刻已经判若两人,他们已经个个斗志昂扬,步伐铿锵。
尽管那些训练方式斯维拉亲眼所见,但他仍无法相信,仅用短短的十多天,就能彻底改变一支军队的面貌。山塔士似乎还说过,对于格兰斯的士兵来说,哪怕仅仅是一片战前演讲,都能令他们彻底发生转变。
不过斯维拉也很清楚,倘若一战不胜,那么所有的变化都将烟消云散。
莱布尼兹高原与福斯特郡的交境是一片被称为“开拓者阶梯“的巨大坡地,莱布尼兹高原通过这片大滑坡与福斯特的平原地带连接在一起。
几千年的历史中,福斯特的要塞群落被攻破过数次,但侵略者却无法通过这里踏上莱布尼兹高原的土地。
在这片坡地上,曾经发生过无数次的战斗,格兰斯军从未失败过,地势令格兰斯军攻守两方面都占有极大的优势。无论是居高临下的阻击,还是借着坡势展开冲锋,“开拓者阶梯”令格兰斯军队战无不胜。
温德雷斯此刻在这里集结了7万多人的军队,其中有近半数是骑兵,狮鹫军团号称大陆最强骑士团,这倒不是因为它骑兵的精悍,而是数量的庞大。
除了魔法师兵团之外,狮鹫军团的其他部队由清一色的骑兵组成。其骑兵兵种多种多样,从善使弓箭的轻骑兵到枪术重骑兵,从高机动力的狮鹫骑兵到魔武合一的魔法骑士,狮鹫军团的骑兵占了温德雷斯骑兵总数的一多半。
客观的讲,温德雷斯军在素质上更胜一筹,相比之下,格兰斯军9万之众,拥有数量以及地形上的优势。虽然士气高昂,但却缺乏经验,这不得不令费尔特利大公感到担忧。
所有人都认为,虽然目前军队还有待加强训练,但是,在狮心菲梅迩得到新的增援之前进行一次会战,这才是最好的选择。尽管一战不胜的结果,很有可能是正常战争的败北,但总也好过等到温德雷斯三大军团汇合之后,自己处于绝对的劣势。
于是费尔特利大公主动采取了行动,雪山猫周的第十天,格兰斯军的全部9万人在开拓者阶梯的高坡上排开了阵型。
左翼是临时拼凑的魔法师兵团和机械化弓弩部队,右翼是南方各省郡集结的轻骑兵部队,中军则是捷克护卫团为首的步兵以及新兵团阵列,而由绿叶骑士团领导的重骑部队和重装甲兵团,则作为预备队。
没有过多准备战斗器械,格兰斯军从表露战斗意图到布阵完成,仅用了几个小时的时间,为的是同样不让敌人有充分的准备。
无数象征着兰斯.但丁皇室的剑与十字架纹章旗、莱布尼兹的黑色骏马旗以及绿叶纹章旗林立在队伍之中,随着高原的西北风摆动,指向他们的敌人。
偷袭并不是合适的选择,格兰斯需要一场胜利,能够大量歼敌的胜利,偷袭这样的方式显然不能做到这一点,所以快速准备并发动一场会战才是最好的方法。
温德雷斯一方显然早有预料,他们的速度同样迅速,很快就完成了布阵。
中军是号角军团的残部组成的以步兵为主的战阵,左翼的力量与中军相当,是来自狮鹫军团的骑马部队,狮鹫军团并没有倾巢出动,一部分骑兵和整个魔法师团被留在了福斯特要塞。
阵中看不到本应有的号角和狮鹫纹章旗,数支直指天空的矛杆上悬挂着温德雷斯王室的金鬃狮子旗帜,他们的将军——仁将狮心菲梅迩是狮心王哈特罗唯一的女儿。说起来,这位温德雷斯独一无二的公主殿下,也是狮心王众多子嗣中最有作为的一个了。
温德雷斯军的右翼只有十个人,他们一字排开,其中五名战士手中的盾牌上镌有琪美拉纹章,另外五人的衣着或是武器上也有同样的标志。
这便是几乎令大陆上所有军队都心惊胆战的索多姆精英兵团了。
第一骑士佛朗多、第二魔剑士吉兰特以及战斗法师杰拉格已经伤愈,此刻他们全都恢复了昔日的霸气。
第二骑士利昂.亚立特和第一魔剑士兰斯.亚立特这对表兄弟正骑在马上交谈,完全没有把即将来临的大战当作一回事。
协作法师古捷则在乐此不疲地一次又一次为暴君战士索罗恩施放嗜血术。
团队法师狄姆.克奥普和战争祭祀拉利杨.斯普林则已开始冥想。
捷克护卫施坦茨.索多姆高举着五米多高的矛杆,杆头象征索多姆的琪美拉纹章旗随风飘舞,这只琪美拉兽张牙舞爪、栩栩如生,令人看了很不舒服。
星之大陆的中部此时已经有些寒冷,渐渐转入了冬季,相信这场会战将成为两国在118年最后的一场大规模战役。
温德雷斯的中军,一位穿着银白色轻便铠甲的女骑士骑在马上傲然立于阵前。
她留着棕色短发,几屡丝发贴在脸颊上,与头发一样的棕红色眼眸,鲜红的嘴唇,面容兼备肃杀与平和。头盔、盾牌和长矛挂在战马的身侧,栗色皮毛的战马鬃毛蓬松而凌乱,远远望去更像是一头蓄势待发的雄狮。
“费奥提,中路的号角军团就由你来全权指挥了,不必计较损失,只要尽你所能地拖住敌军的主力,消耗他们的士气就可以了。”女骑士头也不回地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