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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颉利之子

  第三十三章 颉利之子 (第1/2页)
  
  饿狼奠贺巴哈是草原上最凶狠的马贼首领,他们不是部落。但有着最骁勇的战士,有着最贪婪的心。因为从不满足,所有人都称他们为饿狼,草原上的饿狼。
  
  他是一个让草原民族都闻风丧胆的存在。
  
  没有一个部落愿意招惹他们,曾几何时,有一个叫茉谒族的敕勒部落首领不开眼,公开与饿狼莫贺巴哈为敌。
  
  茉谒族聚集了三万强兵,征讨只有两千之纵的莫贺巴哈。
  
  然而他们没有连莫贺巴哈的影子都没有看见,但随即得到了消息。莫贺巴哈趁着他们大军压进的时候偷袭了他们的老巢,整个族人十万百姓,大半数找到了残杀。
  
  为了示威,莫贺巴哈在茉谒族援兵回来之前,将所有惨死的茉谒族人的脑袋割下来,堆积起来。五万多颗头颅,堆成了十多座让人心悸的山丘。
  
  如此惨无人道的手段,震惊了整个草原,即便如此,莫贺巴哈还不打算放手,领兵游走于茉谒族人四周,不断的对他们进行袭扰。他们人少,遇到大部队则逃,遇到小股部队则联手诛灭。
  
  以至于整个茉谒族连外出放牧都需要大部队保护,这种情况一直维持了一年,直到茉谒族被领部吞并为止。值得一提的是领部只是一个小的不能小到族部,他们能够吞并茉谒族,皆因这一年里,莫贺巴哈拖垮了茉谒族所有的经济力量,让一个中型族群沦落到人人可欺的地步。
  
  从那以后,整个草原上没有一个人敢惹上莫贺巴哈”即便族里遭受到他们的打劫”部落酋长也只是自认倒霉,不敢吱声。
  
  哪怕是薛延陀这样的草原霸主,也不愿无端惹上莫贺巴哈这头饿狼。当然莫贺巴哈也不是蠢蛋”去招惹薛延陀这头草原上的猛虎。
  
  郁督军山是北方草原上的名山,也不知存在多少年了,山中的大树高可齐天,走在山中,几乎瞧不见天上的太阳。这里地势险峻,重重叠叠,若非熟悉地势之人”非在山中迷路不可。
  
  这一带水草丰盛,但却没有一个族部有胆子迁居在这里地方。
  
  因为草原上的饿狼就藏身在郁督军山中的一处不为人知的山谷里。
  
  他们这小小的一股力量,也因为这郁督军山的存在而变得无比强势。
  
  这日在人迹罕至的郁督军山附近,一个蒙面书生信步走上了山。
  
  蒙面书生正是宇文博伟,他见郁督军山山壁陡峭,形势险固,实为易守难攻的要地。暗自心惊”难怪这莫贺巴哈有胆子招惹数十倍于己的敌人,敝开了门来做生意,坐拥这郁督军山无疑就是一座难以攻克的天然的堡垒。在缺乏攻城手段的草原,谁能奈何的了他们?
  
  莫贺巴哈不仅干着打家劫舍的事情,同时还是雇佣军”只要出得起价钱,他们可以干任何事情,杀人放火,都在他们的接管之中。
  
  在进山的那一刻,宇文博伟就以察觉自己早已让人盯梢了,索性高声道:“不能通名的买家”想跟草原上的饿狼做一笔交易,一笔赚钱到交易。”
  
  右手林中很快就传入了一句回应:“你是唐人,我们首领早有规定”绝不与狡猾卑鄙的唐人做生意厂”
  
  宇文博伟也不觉得意外,只是道:,“那这位兄弟就看错了”我不是唐人,只是我自己。在我眼中,只要对我有利,我从不顾及我是谁。我可以保证我这笔交易,作为草原雄鹰领利可汗的儿子,是会有兴趣知道的。”
  
  林木中久久无语,晏是为宇文博伟一句“烦利可汗的儿子”被震住了。
  
  领利可汗所掌控的草原是突厥最强盛的时代,但因与大唐为敌,败给了大唐,失手被擒。领利可汗最小的儿子逃过了一劫,在金狼军的保护下,躲到了郁督军山。
  
  此事并不为人知,却不想今日让一个书生一语道破。
  
  “你等着,我去禀报首领。”
  
  沉默了许久,藏身在林木中的人回了一句话。
  
  过了不久,右方的林木中走出了一今年近四十的魁梧大汉,长得有若峻岳崇山手脚粗壮之极,长发披肩,戴了个银色额箍,脸骨粗横,肩膊宽厚,眼若铜铃,带著阴鸷狡猾的神色,外貌雄伟,浑身散发著邪异慑人的魅力。
  
  他身后的另几名武士都是强横凶狠之辈,但站在他旁边,立时给比了下去。
  
  魁梧大汉来到宇文博伟面前一丈之外,狰狞笑道:“你很有胆色,但通常胆子越大的人,死的也越快。我不管你是怎么知道我这身份的,也不想知道你是什么人,更加没有兴趣知道你面罩下的面孔,但你口中的生意无法让我心动的话,我会将你的心脏挖出来吓酒。他从怀中摸出了一把匕首,在手中把玩,最后还伸出舌头,在刀尖上轻轻的一舔,锐利的刀锋在他舌面上划出了一道血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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