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金羊毛披肩 (第2/2页)
虽然最近没有前些日子修炼的勤快,但郑歌感觉到精血炼化的速度却丝毫没有减慢的迹象,反而越是有种越来越快的趋势,这让他有些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转念一想,反正这都是在朝着好的方向发展,于就没在意。
随着精血炼化速度的不断加快,郑歌越发清晰的感受到体内似乎正发生着一点一点的变化,虽然这种变化很细微,但每天都在进行,速度越来越迅捷,力量越发强大。
甚至有一次郑歌在跟艾芙莉一起吃晚餐,伸手去拿杯子,结果力量没有控制住,一把将杯子捏碎了。顿时将正在吃饭的艾芙莉吓了一跳,瞪着水汪汪的眼睛满脸诧异。
“亲爱的,你是超人吗?”
郑歌一头黑线,但幸好曾经见识过郑歌实力的艾芙莉并没有起疑心,只是抱着郑歌的胳膊一个劲的要学这种能捏碎杯子的****功夫。
柔软在郑歌胳膊上蹭来蹭去,让他顿时心猿意马起来,于是开玩笑道:“你让我咬一口就学会了。“
不明白郑歌意思的艾芙莉以为他是在跟自己调、情,于是羞红着脸“吧唧”一下亲了郑歌一口。
摸着脸上的唇印,郑歌嘿嘿的傻笑。
体内的能量随着修炼越发的浓厚,甚至郑歌都有一点控住不住它的感觉,这让他心里产生了一丝担忧。
明月高悬,星空稀疏寥寥数颗。
公寓楼顶
郑歌盘腿坐在冰凉的水泥地面上,双手放于膝上,沉心静气的修炼着,皎洁的月色将郑歌完全的笼罩着,而郑歌也正缓缓的吸收着月色中的冰凉能量。
虽然该隐曾经说过在白天他可可以修炼,但相对于日光中的火热暴躁的能量,郑歌更倾向于在晚上吸收月光,并不是日光能量不如月光,而是因为月光的能量相对来说比较温和,容易炼化。
更重要的是,最近郑歌体内的能量越发的雄厚,隐隐有种脱离自己控制的趋势,若是再吸收日光中的暴躁能量,那么对郑歌来说,就会是雪上加霜。
淡淡的白色轻烟从郑歌口鼻间被缓缓吐出,奔腾不息的力量像是脱缰的野马在他体内不断运转着,然后在郑歌的竭力控制下缓缓缩回到心脏处。
大家都说心脏是吸血鬼的命门,实际则不然,心脏之所欲对血族很重要,只是因为它是力量的源泉精血的所在。
成为血族后,人在生理层面上就相当于死人,没有心跳,没有呼吸,没有体温。单纯的从心脏来说对于血族只是可有可无,并不重要。但只因为心脏是存放精血的唯一地方,因此才会成为血族的命门,死穴。
虽然郑歌开始时跟普通的血族并无甚区别,甚至力量还低于他们。
但幸运的是,郑歌得到了该隐的精血并阴差阳错的吞下,于是郑歌又跟普通血族有了天差地别的不同,从理论上讲,该隐成为吸血鬼时,并不是先死后生,而是因为收到诅咒。
也就是说该隐是强大的活人!
得到该隐精血的郑歌,在不断炼化精血的同时,身体也在不断吸收着精血的能量,被它一点一点的改变,更准确的说是,精血正在将郑歌的身体逐渐从墓地中拉扯出来,赋予他生命,给他重生!
但这一切,郑歌一点也不知道,或许该隐明白,但他却没有丝毫要告诉郑歌的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