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过去的点点滴滴(求票,急) (第1/2页)
被挤下首页榜了,大家加油,帮我顶上去,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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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超刚刚躺下去,发现自己以前加锁的那个抽屉竟然没有锁。以前是他在用,里面通常存放一些高级光盘(男人都懂的)、身份证、毕业证之类的东西。现在使用权已经移交给了王颖芝,不知道她会在里面放些什么东西。
好奇心杀死猫。
洪超斜着身子,随手拉开抽屉,里面大部分还是自己的东西,只是多了一本装祯精美的大开本笔记本。
“我靠!都二十一世纪了,还有人写这玩意呀,要写就写博客。”
洪超来了兴趣,心想:“反正睡不着,又没事做,看看她写了些什么也好。”
他躺在床上,翻开——别说侵犯隐私好不好?事实上,这是了解自己女朋友的最佳方式之一。再说啦,谁叫她不锁上的。
字迹娟秀,每一页都写得满满当当、工工整整。洪超在第一页就看到了自己的名字,而且内容有点“触目惊心”。
“洪超看上学校最有名的那位姓柳的美女姐姐了,我的心里好乱。跟她比起来,我顶多只是一只丑小鸭而已,她却是美天鹅,而且是只骄傲的美天鹅。正因为她骄傲,我猜想她恐怕看不起洪超。我……该怎么办呢?其实我跟她还是有过交集的。那次在书店,我跟她聊过一阵子柏拉图、苏格拉底,她对我应该还有点印象。看来,我要帮他牵线搭桥才行,不然的话,以他在这方面的悟性,恐怕永远都没有机会。毕竟,追她的人太多,手拉手可绕地球一圈。”
“我约她去逛那个熟悉的书店,她答应了。我同时又请洪超陪我去,他以为我想干嘛呢,开始不想理我。后来听说柳姐姐也去,又粘着我不放,还破天荒请我吃了两包阿胶蜜枣。这家伙够抠的,明明有700克大包的,他只买230克的小包给我,硬是让我少吃了240克。不过,他买的东西就是好吃。因为这是他第一次给女孩子买零食哦,我好荣幸。”
这些事情,洪超现在想起来,仍然历历在目。那个人、那两包枣、甚至超市那位收他钱的收银员,他都记得清清楚楚。就是因为王颖芝的搓合,他才有机会认识柳潺湲,后来还成了初恋情人。可惜的是,初恋无限好,只是挂得早。
需要修正的是,洪超并不是抠,而是那天他恰好赶上经济危机。
“我知道自己有点土,这叫朴素,我也喜欢这种朴素,因为这种朴素可以保护自己,不会受到那些狂蜂浪蝶的骚扰。最重要的是,我知道洪超并不讨厌(某人说,我冤呐),流行不是我辈能够赶得上的。朴素成了我们之间的沟通密码,无论移动还是联通,都是属于全世界;而朴素,就我们俩在用。”
“今天洪超走了,他毕业走向社会了,他要坐灰机(丫的,写错一个字)去更南的南方找工作,我去机场送他。看着他那熟悉的身影隐没在检票口的人流之中,我心空空的,我想跟他走,可惜还有两年学业。从此这个城市、这个校园再也没有值得我关注的人了。他走得很酷,头都没有回,脑袋冒得老高,步子锵锵有声,我知道他不想再留在这个伤心之地,想迅速地逃离。失恋,是很痛苦的。他不想我看到他痛苦的样子,我能理解。他的痛就是我的痛,其实柳姐姐真的很喜欢他,不知为什么他们没有走到一起,是家庭的原因吗?有机会我想问问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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