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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有痣青年

  第三十六章 有痣青年 (第2/2页)
  
  这他妈始终什么样的感觉啊同学们!
  
  我承认我有点兴奋。
  
  转到穿衣镜面前,我下意识瞥了一眼,连忙双手捂脸。资格太嫩的我,稍微一兴奋,一光火,就像喝了一瓶老酒,面孔马上升火,成为一只熟透的苹果。
  
  一挨冬天,大家送我一个煞是好听绰号:暖宝宝。因而,这辈子除了在一个人面前,我都做不成骗子。大学里,在寝室玩“吹牛皮”游戏,输得贴满脸白纸条的,恍惚木乃伊再世的,总归是我。
  
  站在阳台上,漫天云彩,让阳光变得软绵绵,加上凉爽的微风拂面,兴奋渐渐被吹褪。一屁股跌进沙发,脑海中升腾起各种各样的问题。
  
  就算有张之虞这层关系,相信富海的老大也不是傻瓜——以我面试时候那种差到恐怖的表现,他招我进去无非有三种可能:第一,张之虞的面子实在太大,他找我进去无非就是养一个闲人,自己女友的姐妹,做个人情;第二,他本来需要的就是一个花瓶。富海中人才济济藏龙卧虎,接触的业务里面的关系,也是深不可测。招一个什么都不懂的菜鸟在自己身边,对保护公司的秘密有利;第三,这章正鸣看我的眼神,还有那种有些夸张的关心……他再大的老板,也是个男人嘛。
  
  有点臭美了我。
  
  正想着,张之虞来电话了,真是一刻也不让人闲着。
  
  于是半小时后,在中山公园玫瑰坊,三个小姑娘,恣肆地笑着,闹着,张之虞更是叫蝈蝈一样唱了两句,“春天在哪里呀春天在哪里,春天就在刘晓枫小姐的面孔上……”,说着拍拍我的头,一副大姐大风范,“先是美少女战士变身了,没两天又从社会闲散人员,一下变成白骨精了,哼,要不是我,你还不是整天在家睡大觉,像个乞丐婆!”
  
  这家伙,一开话匣子就收不住了,我欠人家这么大一份人情,也只好低着头陪笑,随便她去了,我喝我的可乐。
  
  “哟,这个头箍漂瞎亮哦,最近,酒红色最潮来。你发财啦,买catier,上万了吧?!”张之虞一会儿风,一会儿雨,还没拿前头的话题捂熟,又炒我头上的发箍。这家伙蛮领行情的,一向是我购物的指南针。尽管,她不是第一个赞美发箍的人,但是,倒第一次让我惊讶。
  
  “什么?catier?”这个牌子是我一向都只看不买的。我盯了单晓婷一眼,“婷婷,怎么回事啦?”
  
  我知道自己又被耍了。
  
  看着我一脸傻不拉积的疑惑,单晓婷有种得逞后的幸灾乐祸,她捂住嘴笑得整个人花枝乱颤,一种满意并畅快的感觉,通过眼神,动作,时不时地流露,我产生了回忆,回忆起两年前的那个她。后来,我认识到,当时当地的回忆,是怎样的不合时宜。
  
  在那次出事的时节。一个是冬天,一个是夏天。】
  
  登革热和绿猴杆菌的感染都是夏季高发期,虞姐离开电视台,也的确是在我大学的最后一个暑假。那么……单晓婷出事?
  
  【2008年7月头上几天,刚考完期末考,我们正闲得慌,坐在刚理好准备带回家的箱子上打牌,单晓婷突然冒出一句,下午我要回去,打算跟团的举手!
  
  哪还有人乖乖举手,早就把她压在床上一阵大呼小叫了。
  
  我们兴奋主要是因为终于能见到她一直以来精心保护的,犹抱琵琶半遮面的那个男朋友。她老家青镇,这个地方我也一直耳闻,小时候还去玩过。当时他们的关系已经板上钉钉了,在我看来——从小的青梅竹马,同居两年,稳如泰山不过如此而已。
  
  单晓婷说要先上去整理下东西,因为这次她是突然袭击,想给他男朋友一个惊喜,云云,我自然懂她的心思,于是做起了组长,带领大家留守在这个美丽的小区门口。
  
  朋友们正聚在她家单元楼下,商量着等会怎么捉弄一下他们小俩口。谁知我们等了十分钟,二十分钟,三十分钟,人都没下来。要知道七月份上海的天已经热得能让人瞬间中暑了,我们几个站在阳光直射下,有种在补军训的感觉,人都要化了。更重要的是单晓婷不是那种很拖拉的人,她绝对不会让那么多人在下面干等她的。
  
  这时候已经有几个人蠢蠢欲动准备直接上去找她了,我拦住她们说,还是打个电话问问吧。
  
  电话没人接。奇了怪了。
  
  正犹豫要不要上去看看,只见一辆纯白色的保时捷911从一旁的停车位驶出,随着引擎的轰鸣声呼啸而去,因为我从来没见过有纯白色的保时捷911,所以对这辆车印象非常深刻,估计是买来以后重新喷漆的。911刚开走,楼梯上就跟着传来了沉重的脚步声。从来没有听到过这样沉重的脚步声,那种简直无法迈步的感觉,现在回忆起来都揪心。】
  
  等等?08年7月?白色保时捷?
  
  我们在青镇演出的那天?
  
  这…仅仅是巧合么?
  
  【我分明看见出了门的单晓婷,瞳中闪烁着恐怖,悔恨,绝望的幽光。四年过去了,那表情我至今仍像看电影一样历历在目。小姊妹左一句,右一声,纷纷问她怎么了,单晓婷像聋了一样完全没有反应,那种在盛夏里冰冷甚至死寂的气氛让人不寒而栗。
  
  许久,我看到她被自己咬破的嘴唇渗出了鲜血,才意识到事情比我想像得更严重。对于单晓婷这种个性的女孩子,什么事能让她咬破嘴唇?
  
  “怎么了到底!婷婷你说话呀!你家出什么事了?”我用力拉她,希望能把她出窍的灵魂拉回来。她摇摇头,对我们视若不见,猛然转过身,脚步机械地向前走,很快甩下了我们。
  
  她身后的小姊妹还在开会,“不要紧吧,她?”“好像不要紧吧,她?”我希望是不要紧,但是,一种异样的下意识,从一开始就盘踞在脑子里,想竭力驱散开去,却始终不能如愿。
  
  我觉得和那辆白色保时捷有关系。如果真是这样,那车里我隐约看到那一男一女的影子,就是……
  
  事情不对!
  
  管不了那么多了,让她们开她们的会去吧,我三步并两步朝单晓婷刚才消失的方向过去。
  
  不出所料,我的预感,在她们小区里一处还未完全建造完毕的工地里,那灰色的残垣断壁中,得到了残酷的证实。我不懂,有什么原因,能让这个一贯冷静到让人佩服,甚至说白了就是早熟的女孩子,去割开自己的静脉。我不懂,一个青春像春花般美丽的女孩,何以有那样的勇气,叫生命在缓慢中静静地消逝,难道不比忍受爱情在生命中突然的断裂,更残忍吗?
  
  我找到单晓婷的时候,她竟然那么快就对自己动了手。而且,可以讲绝对牛B得一塌糊涂。她的双手手腕同时被划破,而且都是好几道——深深浅浅,很明显那深的几道是后面补上的。身体前后左右都被碎玻璃划得稀烂,手指露出了白森森的骨骼。你到底他妈的是什么人啊!
  
  软弱躺在一间废弃的房间,自己看着自己殷红鲜血泊泊流淌,不是勇敢者,绝做不到,而从来都给人弱小林黛玉感觉的晓婷,就这样做了。
  
  房间在一幢没了门窗和房顶的老洋房的底层,因为阴天,很昏暗,衬得单晓婷的原本白色,当时已经殷红的百褶裙,有些触目惊心。天气很热,单晓婷浑身上下全是汗,衣服混合着鲜血粘在她的身上,勾勒出明显的曲线,工地上的灰尘毫不留情地侵蚀她的肌肤,沾满她被汗水和血水浸透的手臂和大腿。苍蝇和爬虫在她身边乱飞。
  
  那种场景,简直如同地狱,时至今日,已经不再是当年小P孩的我,想起来还是觉得心惊肉跳。我并不知道那时候到底发生了什么。
  
  当时我倒抽一口凉气差点晕过去,真的是差一点点。两只脚已经软得完全站不住,只好跪下来用手支在地上撑住身体的重量,大口大口喘着气。然后就觉得肚子里什么东西在翻江倒海,“哇”一下子就吐出来。
  
  抹抹嘴,回头看,虚弱的她,诡异地微笑着,从身体而非声带,发出咔嗒,咔嗒,似是咳嗽的恐怖音节。那声响我至今记忆犹新。
  
  我坚信,是人快死时的专利。那颗漂亮的泪痣被鲜血覆盖,显然她用被割断静脉的手擦过泪。眼角镌刻着痛楚,深至骨髓。眼泪,鼻涕,唾液,鲜血混合在一起,摧残她雅致的脸,直到污秽不堪。
  
  那次,我初见她眼角的皱纹,细却深,像极了顶级雕匠的鬼斧神工。在那之前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一直相信,单晓婷是精灵,不会老去。】
  
  我看到这里合上书。
  
  怕眼泪弄脏这清秀的字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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