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1章 这是连环杀人案(4k) (第1/2页)
虽然纪一平时经常吐槽搜查一课的呆呆兽们,但是实际在非工作的私人关係中,这群人实际上不会令人討厌。
只不过升职之后相处起来就会变得很尷尬,
就好像,纪一老弟已经彻底绝版了,现在就算是在走廊里遇到,目暮老哥也会恭恭敬敬地问好。
比如现在“警视。”目暮老哥很认真地打招呼。
纪一回了一句问好,然后习惯性地问了一句最近的工作,目暮老哥也下意识地忽略了职位变化,略带吐槽地简单说了一下今天一大早接到报案后发现的秋田悠希。
“唉,这种可能因为抢劫没能成功发生的案件实在是太麻烦了,虽然得到了关於戴帽子男人的线索,但搜索范围还是太大了。”目暮老哥很头疼。
纪一:
“......
又是疑似抢劫的勒杀?
虽然米人被勒死並不奇怪,但又是夜班,又是勒杀,而且这次死者还没带钱包?
“死者没有带钱包,所以判断为抢劫失败导致?”纪一又问了一句。
目暮老哥点头。
指望搜查一课的人在正常情况下意识到抢劫犯就算抢劫失败导致杀人,也多数是用枪或刀。
绳子实在不適合作为抢劫犯的威镊性武器。
纪一想了想,为了確保,又问了目暮老哥一句具体的地址在哪。
目暮老哥自然没多想,顺口就答了。
距离寺林省二的案子,大概步行只有不到20分钟的路程再加上寺林省二提到越水七概的发现·
虽然死者们外貌上没有共同点,虽然人际关係也没有交叉,但是“把案件的相关信息整理一份给我。”纪一现在不是朋友閒聊了,“我会和黑田管理官说明的。”
目暮:“?”
发生什么事了?
或许是因为私交不错,黑田兵卫在纪一面前还挺好说话,什么都没问就让目暮去准备文件了。
纪一回到广对班办公区,路过越水七概办公桌时:“越水,跟我过来一趟。”
正在查松尾若菜案的越水七概:“?”
啊?现在上班时间不能摸鱼查案了吗?赶紧收拾东西,老老实实跟上。
“松尾案是什么情况?”回到办公室,纪一开门见山。
“啊—”坏了,越水七概心想,会不会被赶回警校?但她还是老老实实回答了一切。
“也就是说,寺林在查的案子,北川真由子是牛並店夜班服务员,而你查的松尾若菜是便利店夜班店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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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水七概点头。
“因为受害人的形態特徵不够相近,所以你们判断不相关?”
越水七概点头。
纪一把最新的秋田案文件递给她:“去通知大家开会,让寺林远程电话参加。”
越水七概简单扫了一眼秋田案:“!”
转身就从办公室衝出去。
“三起案件的受害人虽然从形貌特徵上没有任何相似之处,但我认为有充足的理由相信她们是被同一名凶手所杀。”纪一直接说明,“也就是说,这是一起连环杀人案,现在正式由广对班接手。”
“第一起案件凶手拿走了钱包里的钱,而第二起没有,第三起则是死者没带钱包”大和敢助思考,“所以才在最开始被认为是独立案件分开对待了”
“虽然手法都是勒杀,而且对户体的处置方法都很隨意没有搬运,只是隨意扔到路边,但实际上看起来也和一般的抢劫杀人没有太大区別。虽然凶器选择並不常见,但如果认为是连环杀人,那么凶手锁定的目標是什么?”上原由衣思考。
“是职业。”诸伏高明回答。
“职业?”大和敢助,上原由衣,越水七概和电话入会的寺林省二都吃了一惊。
“是的。”纪一点头,“诸伏说的很对,凶手瞄准的目標,是受害者的职业。”
“自前为止的三个受害人,分別是服务员,店员和清洁工,並且她们所任职的场所,也都是面向中低层收入人群的廉价店铺,遇害事件也恰好都是在夜班结束后遭到杀害。”
“牛並店,便利店,投幣洗衣店”大和敢助思考著,然后从手中的文件里找到三起案件的案发地点,“案发地点距离都不算远,也就是说,凶手实际上是死者在工作中见到过的人?甚至很有可能是客户?那么考虑到他的消费水平以及案件都集中在一个步行可以到达的区域-凶手大概没有私人交通工具,经济状况拮据,仅能在步行范围內活动”
“第一起案件的北川真由子根据调查,显示是一个很温柔有礼貌的人,就算客人再怎么胡搅蛮缠也从来不会生气是所有人口中的模范店员,第二起案件的松尾若菜则是一个態度非常认真,工作严谨从不犯错,但从来都是公事公办让人挑不出错態度有时候会令人觉得不够热情,到了第三起案件,秋由悠希则极其沉默寡言,除了必要的话儿乎从不开口。”越水七概思考著,“再加上容貌上也完全没有相似之处,北川很漂亮,长发,松尾短髮看起来很有活力,勉强能算美女,但秋田则完全可以称之为其貌不扬——“
“也就是说,我们完全可以直接判断凶手並非针对她们个体,而是对她们作为服务行业从业者的社会角色存在情绪性投射,可能是因为某种『社会標籤”带来的杀意?”上原由衣皱眉,这样分析下来,凶手是不是有点过於癲狂了?
“受害者的身体没有遭到任何侵犯。”诸伏高明仔细看完尸检报告后继续补充,“不论是常规生理上,还是通过刀具,也就是说,凶手对於死者本身没有任何衝动的征服感,或许可以解释为夺走她人生命本身这件事情就已经足以满足他了,或许还可以补充解释为他极度孤立,本身就在迴避与人建立联繫,甚至可以进一步推测,也许他没有任何亲近的家人朋友,处於极度封闭的生活圈中“凶手的三起案件表现一致,没有暴力升级或者进一步学习的跡象,也就是说,凶手並没有在“练习”或者进一步『追求刺激”,杀人只是为了满足某种需求的必要,没有更进一步带来快感的成癮。”纪一补充,“而三起案件的间隔,从一开始的三周,到拉长为5周,並不符合大多数凶手间隔缩短频率加快的规律,也就是说他並非因为“衝动”与『满足”来行凶的类型,而是在自我控制中,逐渐难以抑制地进入到一种自认为『必须行动”的怪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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